2016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
9月24日下午,朱从玖副省长到嘉善县专题调研基层统计工作。在西塘统计中心,朱副省长看望了中心统计工作人员和三经普普查员,详细询问每一位同志的具体工作和个人有关情况,饶有兴趣地翻看记账户的统计台账。朱从玖副省长在听取嘉兴市和嘉善县统计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第二,统计工作自身要为主流工作服务好,从省到市到县到乡镇街道都有这个责任。统计部门出好统计数据的同时,要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要多做比较分析。用已知的事实,以往的数据和别人的数据去做比较;搞得好的数据,做得差的数据去做比较;国内的数据,国外的数据去做比较;成本高低、污染情况等数据去做比较分析,这样才能为领导当好参谋,这就非常有意义。还要围绕中心工作做一些专题研究,开展一些专项调查。我经常把统计分析报告批给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要他们看,或许以前也看不到,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再去做分析。第三,统计也可以搞试验区。在全省树典型。嘉善要搞金融创新试点,其实金融工作在一个县很难搞出名堂来,一个市也不容易,甚至一个省也很难。统计工作反而可以从基层试出一些东西来。嘉善是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在统计上做些探索实验,为其他地区做个榜样,好的经验可以推广。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GDP)3760.12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3.85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911.57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1704.70亿元,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8:50.9:45.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81751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2308美元),增长6.4%。全市财政总收入673.37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93亿元,增长10.4%(同口径增长6.6%)。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53.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60.53万亩,比上年下降5.5%;油菜籽种植面积15.96万亩,比上年下降32.6%;蔬菜种植面积131.13万亩,与上年持平;果用瓜种植面积14.65万亩,比上年下降0.8%;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5.43万亩,比上年增长6.8%。全年粮食总产量116.97万吨,下降4.7%;蔬菜总产量272.45万吨,增长1.4%。年末全市生猪存栏18.34万头,比上年下降44.2%;生猪出栏数52.48万头,下降47.4%;肉类总产量10.57万吨,下降26.0%;水产品总产量15.16万吨,比上年增长0.8%,其中淡水产品产量14.97万吨,增长0.4%,海水产品产量0.20万吨,增长47.4%。2016年,全市制定农业标准269项,有593个农产品通过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市已建成各类休闲农业园区9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49家。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海盐县凤凰农业产业集聚区、海宁市长安花卉特色农业强镇、平湖市新埭果蔬特色农业强镇被列入省首批试点。2016年,全市工业增加值1727.09亿元,比上年增长6.1%,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5.9%。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数5063家,实现增加值1543.70亿元,增长5.9%;其中重工业增加值874.43亿元,增长9.1%;轻工业增加值669.27亿元,增长1.8%。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省标)、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3%、9.9%和13.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37.2%、45.0%和27.1%(见表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303.77亿元,增长4.5%;利税总额761.76亿元,增长17.5%,其中利润总额495.72亿元,增长25.9%。工业产品销售率98.4%,总资产贡献率11.0%,资本保值增值率110.8%,成本费用利润率7.2%,资产负债率由上年56.6%下降为54.4%,亏损率由上年10.8%下降为6.4%,新产品产值率由上年37.3%上升为39.9%。201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279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非国有控股固定资产投资额1955.62亿元,增长7.6%,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为70.1%,其中民间投资1654.93亿元,占59.3%。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额38.19亿元,增长26.2%;第二产业投资额1225.73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投资额1526.24亿元,增长11.8%。基础设施投资额620.27亿元,增长17.7%。投资项目6871个,增长10.6%,其中新开工项目4592个,增长25.2%。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78.40亿元,增长4.4%。房屋施工面积4401.19万平方米,增长0.1%;房屋竣工面积1078.09万平方米,增长76.2%,商品房销售面积1144.62万平方米,增长78.7%。201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8.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9.3%。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466.92亿元,增长10.4%,住宿餐饮业零售额171.57亿元,增长14.3%。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70.19亿元,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8.30亿元,增长11.4%。全市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11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33.2%。2016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实体交易市场306个,全年成交额183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2016年,全市进出口总值2067.97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出口总值1549.88亿元,增长9.0%,进口总值518.09亿元,增长2.4%。机电、服装及纺织类产品等居出口主导地位,机电产品出口539.64亿元,增长12.2%,占全市出口比重34.8%;服装产品出口241.97亿元,增长0.8%;纺织品出口282.48亿元,增长6.5%,占比18.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6.92 亿元,增长35.3%。全市具有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5507家,比上年同期增加260家,累计出口840.8亿元,增长10.9%。全市新批外商投资项目275个;合同利用外资45.6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6.3%;实际利用外资26.92亿美元,增长0.3%。新批境外投资项目80个,对外直接投资额6.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2%。全市引进内资项目1318个,实际到位内资334.30亿元,增长8.9%。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7893.8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0.86亿元,分别增长23.7%和25.5%。其中,接待外国、港澳台游客70.73万人次,下降2.6%,旅游外汇收入2.17亿美元,下降14.6%;接待国内游客7823.08万人次,增长24.0%,国内旅游收入836.47亿元,增长26.0%。2016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8177公里,增长0.4%,其中四级以上公路8101公里,增长0.7%。各种运输方式(不包括铁路,下同)货物周转量279.21亿吨公里,增长10.1%,其中公路119.59亿吨公里,增长11.0%;全年旅客周转量(营业性车辆)21.04亿人公里,增长0.5%。全年嘉兴港货物吞吐总量6816.57万吨,增长8.7%,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1166.39万吨,增长22.1%,集装箱134.22万标箱,增长9.3%。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28.91亿元,增长17.6%。其中,邮政业务总量40.99亿元,增长29.1%;电信业务总量87.92亿元,增长12.8%。年末城乡固定电话用户110.46万户,比上年末下降11.1%。移动电话用户608.41万户,增长1.0%。固定互联网用户164.11万户,增长11.1%。全市快递业务量3.32亿件,比上年增长39.2%。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848.4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0%,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6630.2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8%;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286.9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5%,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5185.2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9%。住户存款余额3245.59亿元,增长10.1%。嘉兴市2016年年末境内上市公司30家,累计融资750亿元;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13家,占全省中小板上市公司的9.9%;创业板上市公司3家,占全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5%。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137.73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2.51亿元,增长64.2%;人寿险保费收入55.22亿元,下降5.3%。全年赔付额35.38亿元,增长16%。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30.52亿元,增长9.7%;人寿险赔付金额(剔除期满给付)4.86亿元,增长82.0%。2016年,全市拥有各类学校(含幼儿园)671所,在校生66.84万人。各类高等教育学校10所,在校生9.0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6所,在校生6.54万人;普通高中36所,在校生5.48万人;初级中学134所,在校生10.36万人;小学146所,在校学生24.60万人。初中、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各类学校比例达99.04%。普通高校招生2.04万人,毕业学生1.6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0.5%和41.3%。高等自学考试报考人数1.56万人,获得大专以上文凭人数3378人。农村各类文化技术培训81.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6.4%。全市各类民办学校53所,在校学生12.77万人,比上年增长5.0%。2016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7975件和1654件,全年获得市级以上各类科技成果101项,技术市场发展平稳,全年经认定登记技术交易金额17.71亿元,交易合同数733项。全市年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669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53家,比上年增加530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18家。全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落户我市,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市、区)全覆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3127.34亿元,增长10.7%。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大,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2.81%。2016年末,全市拥有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1个,艺术表演场所16个,文化馆8个,文化站73个,公共图书馆6个,图书总藏量787万册,图书馆总流通量1365万人次。全市电影院38家,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6座,全市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100%。2016年,“文化有约”共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活动)1462个、8540场次,网站总访问量突破450万次,直接受益群众达150万人次。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已和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实现100%向社会开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举办第四届市民运动会,成功承办了全国蹦床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积分赛、浙江省第二届女子体育节、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浙超联赛等十余项重大赛事活动,创新推出专题类体育电视栏目《嘉兴体育视界》。2016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447个,各类卫生工作人员31131人,其中医生10408人,注册护士13246人,医疗床位2446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2.95名,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6.96张。全年急门诊病人3990万人次,住院74.1万人次。根据省统计局非普查年度5‰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审定,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461.4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290.22万人,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9%,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26元,比上年增长7.5%,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97元,比上年增长8.0%,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313元,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64元,增长7.7%。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7.9%和30.5%。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8.20平方米。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70万户,比上年增加0.38万户;保障人数2.70万人。全市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9亿元,上升15.0%,提供城乡各种社会救济16.43万人次。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1万人和209万人,城乡低保标准664元,最低月工资标准1660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8.73万人,增长3.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2.70万人。获批国家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2016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522.88公顷,面积同比比增加8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941.40公顷,面积同比增加22 %;房地产用地982.02公顷,面积同比增加97%;基础设施等用地1599.46公顷,面积同比增长150 %。2016年末,全市水资源总量36.43亿立方米,减少6%;人均水资源量789.5立方米(按当年常住人口计算),减少6.6%;全市平均降水深1635.6毫米,增长3.5%。全市新建城镇污水管网391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358公里。73个市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19.2%,比上年提高11.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37%,下降1.61个百分点。2016年末,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90万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城市污水处理率90.31%,提高0.1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提高0.22个百分点。大力实施“三改一拆”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年“三改”面积3475.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268.9万平方米,新增平原绿化2.6万亩。全年农房改造集聚1.2万户,培育美丽乡村示范镇8个、精品村28个。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热值,下同)1359.63万吨标煤,较上年增长1.8%,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9%。八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总量1063.92万吨标煤,增长1.1%,八大高耗能行业单耗下降3.1%。[4]2013年起“地方财政收入”指标名称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5年起,统一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调整为50%:50%,2016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是将2015年收入按新的分享比例调整后计算的增幅。[8]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市选取1880宅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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